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为依法履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方面的作用。深化婚姻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幸福婚姻家庭的建设。现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比选,选定1家符合要求的机构承接实施该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万元(含税)
(三)项目评估及经费支付:为有效监督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项目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为辖区群众开展新时代婚育观念科普宣传活动。提供婚姻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离婚调解等系列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普及幸福婚姻家庭知识,提高当事人经营婚姻家庭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通过辅导服务促进当事人申请离婚三十日后离婚登记比例下降,促进家庭和谐。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具体详见附件:天河区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需求书(以下简称《项目需求书》)
(六)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机构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承接机构的确定方式
(一)参与报名本次公开采购的承接机构不少于3家,(报名机构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我局另行公告)承接机构以评分制的方式选定,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丰富的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二)报名材料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机构公章。
2.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盖报名机构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报名机构公章,原件备查)。
4.机构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盖报名机构公章)。
5.履约能力情况、信用记录证明、财务状况、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报价、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承接机构基本要求和附件《项目需求书》中列明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通过EMS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
(二)报名资料送达地点:
1.送达方式:按密封保密方式,EMS邮寄送达或现场递交;
******街道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1楼)。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0-******。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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