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周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龙潭新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23. |
18.1/ 18.2.1 |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与本条款有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 |
1、投标保证金金额:8元人民币; |
修改为
23. |
18.1/ 18.2.1 |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与本条款有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 |
1、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人民币; |
2、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上传在附件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