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效果不好。泸州市“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222.43万吨标准煤,超出控制目标39.02%。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42%以内,但这一比例2022年仍然高达43.4%;泸州市2022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为29.42%,较全省平均水平低近10个百分点。”已完成整改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人民政府2号楼314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
附件: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附件
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 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效果不好。泸州市“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222.43万吨标准煤,超出控制目标39.02%。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42%以内,但这一比例2022年仍然高达43.4%;泸州市2022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为29.42%,较全省平均水平低近10个百分点。 |
整改 责任 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党委、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
整改 目标 | 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比重低于42%;完成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任务。 |
整改 措施 | (1)严控新建燃煤项目,新上燃煤项目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党委、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2)2024年12月底前,制定《泸州市能源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2024年12月底前,新建公(专)用充电站60座、各类充电桩5000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2024年12月底前,加快推进纳入四川省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目录的电能替代项目建设,完成对建成项目的验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2025年6月底前,新增风电机组50MW。〔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整改 完成 情况 | (1)严控新建燃煤项目,目前无在建、新建燃煤项目。 (2)已印发实施《泸州市能源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泸市发改能源〔2024〕421号)。 (3)2024年1—12月新建公(专)用充电站201座、各类充电桩(按枪数计)9485根,完成整改任务。 (4)自2022******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项目验收,并均已下达批复,完成对建成项目的验收。 (5)火草坪风电场于2024年7月投运,装机规模50MW,完成新增风电机组50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