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质调查院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机构遴选公告
依据海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琼财资规〔2022〕6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废旧物资”)进行报废处置,以遴选方式处置,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地质调查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机构遴选
方式:遴选
最低限价金额:28546元(人民币,下同)
二、废旧物资基本情况
我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资产表》(附件1)中废旧物资包括岩心钻机、基桩动测仪、质子磁力仪、偏光显微镜、定位仪、地下水记录仪、变频箱、潜水泵、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照相等设备,共计220(套、件),账面原值共******.17元。该批废旧物资存放于海口市南沙路66号地质大厦仓库内(以下简称“地质大厦”)及海口市云龙镇海南省地质局云龙基地(以下简称“云龙基地”),具体数量以《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资产表》(附件1)和现场查看为准。该批废旧物资投标价格不得低于28546元。
三、报名人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文件:商务部发放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lsltfw/datasearch)企业备案查询列表备案状态为“备案通过”的企业;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网址******/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址******/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址******/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址******/search/cr/);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需具备有固定经营场所,如过磅场地(打印照片);
7.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8.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携带以上资料纸质版,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14:30-17:00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6号地质大厦612室报名(逾期将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由报名单位负责。
四、报价提交文件及要求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期内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3.附件2承诺函;
4.附件3报价函;
5.以上材料需纸质版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报名资格合格后提交。
五、现场查看废旧物资
1.现场查看实物安排在两个地点进行,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点00分至10点00分,地点分别为地质大厦与云龙基地(先前往地质大厦,后前往云龙基地)。请意向参与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
2.现场查看实物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需处置废旧物资的现状。不到现场查看即失去报价资格。
六、遴选办法
经审查各单位提供的报名材料符合资格要求后,我单位将采取以下议定原则确定选取1家服务商。
1.仅有1家服务商报名的,原则上直接选取确定该单位。
2.多家服务商报名的,本次遴选采用“最高价中标”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办公室区域公示栏。
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遴选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