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有限公司以炼化新材料〔2025〕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2.2建设内容
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交付详细设计文件。本项目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项目计划中交日期时间拟定为2027年5月2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全厂性的精细化工建设项目,主要是以2套润滑油添加剂生产装置(1.5万吨/年清净剂生产装置和1.5万吨/年合成酯生产装置)为核心,配套为其服务的全厂性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生产管理设施。
负责业主临时设施的建造、保修、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完成项目内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完成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含特殊施工措施、大型施工机具进出场、现场目视化),以及单机试车、数字化交付(含平台软件)、中间交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预试车、投料试车、保运、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完成降水措施、设备监造、抗爆计算、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安全监督检验,配合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标定的设备设施拆装送检,配合施工图评审,配合完成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等所需向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报审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甲级”。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具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
●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全部资质证照原件扫描件,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委会评审现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状态评委会评审现场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fwmh/bjxcjgl/fwmh/pages/def************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8300/#/login)查询为准。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有1项合同额大于等于45000万元(含税)的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应为EPC工程项目的总包方或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交接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工程交接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要求
3.4.1.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1.2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1.3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2的要求,同时承诺其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1的要求;施工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1的要求,同时承诺其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2的要求。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
3.4.2.1 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在1项石油化工工程中担任过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设计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4.2.1要求。
3.4.2.3 联合体投标:应承诺联合体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4.2.1的要求。
3.4.3施工负责人要求
3.4.3.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3.2设计单位投标的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3.4.3.1要求。
3.4.3.3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3.4.3.2要求,施工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3.4.3.1要求。
3.4.4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要求
3.4.4.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数字化交付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以上;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2设计单位投标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数字化交付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6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对于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及附件乙购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提供承诺书。
3.9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
3.10联合体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应满足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1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总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分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审批同意。分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分包商资质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分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分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及合同附件其它发包人相关要求执行。
设计单位中标,本项目设计不得分包,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符合3.2.2要求的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中标,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3.2.1要求的单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方式①电话:******14,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②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微信服务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仪式)。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银行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 | 招标机构:******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李晓丹 | 联 系 人:田霖昊/张佳明 |
电 话:****** | 电 话:010-******/010-****** |
| 电子邮件:****** |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