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已由 ******委员会以塔地发改项目【2025】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额敏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额敏县
2.1.2建设规模:******服务中心一栋,建筑面积5516.72平方米,建设养老床位110******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2.1.3总投资额:275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总工期:4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15年,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治区外设计、施工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考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5)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3.4、投标其他条件:
3.4.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考B证,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师,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3.4.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施工单位: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 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近三年 2022年 1 月 1 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4.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信息,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4.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6、其他人员要求: 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 号)规定具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 1 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 1 人, 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1名,材料员不少于 1 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注:项目班子人员均需提供新疆建设云网上截图及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本单位 6 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法人社保信息可不提供)。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4.7、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4.8、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04日至2025年8月2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5.2递交方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5 年 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6.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6.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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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招标办
办公室电话:0901-335327
******财政局监督运营部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敏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额敏县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阿夏特路127号4楼
邮 编:834600 邮 编: 834600
联 系 人:郭彬 联 系 人:赵洋
电 话:****** 电 话:******
2025年8月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