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被服类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smzc2025-ql007。
******医院被服类采购项目。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20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a.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⑤随身携带的材料: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a.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中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b.开标一览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地点、购买方式及售价
①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②询价通知书购买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询价通知书者,以对公转账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邮箱(******);
④询价通知书售价:询价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会议室。
九、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若有修改补充)如有变更将电话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邮编:365000
电子信箱 :******
项目负责人:小肖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标书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
******有限公司
******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 号:1810 4010 0100 2356 16
一、项目编号:smzc2025-ql007。
******医院被服类采购项目。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20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a.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⑤随身携带的材料: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a.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中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b.开标一览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地点、购买方式及售价
①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②询价通知书购买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询价通知书者,以对公转账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邮箱(******);
④询价通知书售价:询价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会议室。
九、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若有修改补充)如有变更将电话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邮编:365000
电子信箱 :******
项目负责人:小肖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标书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
******有限公司
******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 号:1810 4010 0100 2356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