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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居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诚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居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3.工程概况如下:
******居住用地,南区占地面积3.58万平方米。本次恢复范围为南区A、B、C、D、E、F、G栋,恢复面积共208945.81平方米。
4. 工程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即承包人,以下均称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居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中的风管拆除及外墙修复、卫生间排气进行恢复部分工程的施工。详见附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 工期:
工期:结合实际开工情况,最终以建设单位下发工期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20 天,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承包人的通知为准。分包人施工必须满足承包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各种因素影响。
6.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7.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控制价清单,该采购控制价仅对投标人总价管控,不进行单价管控。
本报价方式为按******居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暂定预算总价*(1-下浮率);采购控制价仅对总价管控,不进行单价管控,暂定预算总价的编制原则:
(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依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相关工程量确认资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2)综合单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计价。
(3)税金:增值税税率按 9% 计取。
工程结算采用“结算总价=(第三方造价单位审定且经建设单位审计部门确认后的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减+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1-下浮率)”的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建设单位确认工程量为准)。
8.工程款支付:详见附件合同内容。
9.资金来源:发包人付款。
10.最高招标控制总价(含税金额)******.00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1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行业、社会信誉,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以“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13.平台网址:******/
1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08日。
15.报名时间:2025年5月08日至2025年5月14日。
16.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6时00分之前登录我司中机建设采购平台(网址:******/)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及按交标地址递交或寄送投标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17.投标截止时间和交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19日16时00分之前,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提交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联系人:吴长青 电话:****** 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均须在截标时间前完整提交,任何形式的缺失或未按时提交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并作废标处理。
18.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5月19日16时00分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
19.公示与公告媒介
19.1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进行发布公示。
19.2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
联系人:刘基汉 电话:****** 邮箱:******
19.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可同时向招标人和公司合规或纪检部门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咨询举报热线:010-******,咨询举报邮箱:******
20.其他注意事项:
20.1“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下载专区”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0.2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0.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20.4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领取招标文件、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0.5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最新通知为准。
******有限公司
地 址:******居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
联系人:黄灿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