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范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宁波市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应当拆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细化明确。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在7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8日前)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岑先生 电话:0574-******。邮箱:******。
附件:1.《宁波市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应当拆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宁波市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应当拆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
请在7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8日前)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岑先生 电话:0574-******。邮箱:******。
附件:1.《宁波市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应当拆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宁波市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应当拆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