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集团线索、涉恶类犯罪线索、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以及黑恶犯罪案件在逃人员线索。具体举报范围包括: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痞”等黑恶势力;
(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或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制贩毒品等黄赌毒合流的黑恶势力,以及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诈骗、新闻诈骗、“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涉网新型违法犯罪;
(八)跨境赌博、洗钱、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黑恶势力;
(九)各级各类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茅箭区扫黑办:******
公安茅箭分局:0719-******(含信息网络领域)
******法院:******
******检察院:******
茅箭区司法局:******
******教育局:0719-******(教育领域)
茅箭区交通局:0719-******(交通运输领域)
茅箭区文旅局:0719-******(文化旅游领域)
茅箭区住建局:0719-******(工程建设领域)
******税务局:0719-******(金融放贷领域)
茅箭区民政局:0719-******(卫生领域)
茅箭区卫健局:0719-******(卫生领域)
******农村局:0719-******(农业农村领域)
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0719-******(自然资源领域)
******管理局:0719-******(市场流通领域)
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0719-******(自然资源领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0719-******(自然资源领域)
(二)电子邮箱:******
(三)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茅箭区委政法委(扫黑办),邮编442000。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