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未保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凤凰街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诚邀优质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进我街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开展。
******办事处
二、委托项目:凤凰街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三、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年(含人员薪资、机构管理费、税费等,人员薪资不得低于购买服务总经费的80%)
四、项目内容:
******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专职社工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街道儿童督导员具体管理下,承接除政府直接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外未保站的具体事务。
(三)服务范围:天河区凤凰街辖内未成年人群体。
五、项目期限:3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v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四)有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相关经验或配备的专职社工中有中级社会工作职称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1.承接凤凰街未保站项目计划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八、确定选定单位:
******办事处根据各比选方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
九、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请比选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报名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88号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
特此公告。
******办事处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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