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2-01772
二 、 ******管理局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管理局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002包
******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甲一层、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385(元)
评审总得分: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管理局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002包
服务类
******管理局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002包)
******管理局,为浑南区环卫派遣制人员采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002包投保的环卫派遣制人员为618人(实际参保人数以最终投保人员数量人数为准)。
************医院治疗)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最高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40万元。 (无免赔额) 2、意外伤残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全天24小时,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的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每级相差10%。最高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40万元。 3、意外伤害身故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全天24小时,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 万元。 4、突发急性病身故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48小时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提倡小额案件采用简易处理方式。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根据当地验收管理办法调整)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雪、殷玥、车辉(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管理局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 址: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4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苗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管理局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doc
包组编号:002
******管理局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002包
******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