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38项、第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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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3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2: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3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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