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GZ65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 | ||||
建设地点 | 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东、北至规划边界,南至隆觉路,西至规划坤余路。 | ||||
招标范围 | 包含整个项目的基坑监测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符合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相关规范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的设计要求,及时出具真实有效的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报告。投标单位根据规范、本工程现状、规模及需要自行设计观测方案 (观测点布设的位置和数量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要求。 | ||||
工程概况 | GZ65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项目用地面积191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489.6平方米,其中地上25329.6平方米,地下91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桩基、土建、安装、室外配套、绿化等,建设小高层住宅小区。 | ||||
招标内容 | GZ65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 | ||||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咨询周期 | 按照项目实际工期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保证金 |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测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具有建筑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0元 /份。 | ||||
报名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 | ||||
报名需提交材料 | 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00前 方式:******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7:00前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前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国控大厦7楼 | |
开标会 | 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10时00 | 地点 | ******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 |
开标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 | ||||
招标限价 | 12万元,本报价为包干价(含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按“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封装,密封递交。正本和副本装订在同一个标袋中。(标书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所有封袋及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封袋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4、投标人需提供所有投标文件盖章版本PDF电子档(U盘)。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分包 | ■不允许 | ||||
咨询费用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余下30%款项在本工程沉降稳定(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可停止监测),所有监测资料移交完毕并提交报告后付清余款。 | ||||
其他 |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国控大厦4楼 招标联系人:丁思 ???电话:0514-****** 电子邮箱:****** | ||||
发布媒介 | 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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