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闽波光电毛坯光学镜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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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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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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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波光电毛坯光学镜片生产项目 |
仓山区盖山镇双湖二路6号2#楼1010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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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工艺:开料、铣磨、倒角、切割、倒角、磨边、滚圆、双面研磨、双面抛光、清洗、检测、包装。建筑面积:2833.4m2,生产能力:年产250万片毛坯光学镜片。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包括倒角废水、清洗废水、铣磨废水、抛光废水、滚圆废水、研磨废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经淀池沉淀后进入集水调节池,再经过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州连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气为检测废气、磨边废气、超洗废气。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定点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