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幼儿园地块地块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后柯南里25号,东至孚祥路,西至融创云潮府,南至孚安路,北至融创云潮府。地块中心经纬度E1************幼儿园于2023年投入使用(地面部分存在绿化带,教学楼,操场)。
************幼儿园,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R22服务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学校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R22服务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南海三路1188号1701室
联系人:颜杏祺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林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