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001)
一、招标条件
日喀则市主城区南北大道建设项目已由******建设局。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日喀则市主城区南北大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2.3项目总投资:具体以概算批复为准。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线路全长约1.5千米,其中道路总长约0.8千米,隧道总长约0.7千米,以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照明、绿化、交安及城市家具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具体以概算批复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两年期)或项目政府审计完成之日止(以前述两个日期最晚结束的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设1个合同标段。
2.8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前置手续办理、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咨询等相关技术服务,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8.1项目管理:项目全过程管理、监督、协调、报建报批、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组织协调、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等工作。
2.8.2工程勘察:地形地貌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环境与专项勘察、工程测量等(??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区域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基础资料,评估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 ??,分析不良地质作用对工程的影响,初步判断场地适宜性,查明道路沿线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提供抗震设计参数、地基承载力等关键数据,判定水土腐蚀性,指导建筑材料选择等)。
2.8.3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技术设计(如隧道)(含修正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咨询、技术规范编制等方案设计)。
2.8.4全过程跟踪审计:投资估算审核、项目经济评价、政策与风险分析、设计概算审核、限额设计与造价优化、施工图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动态监控与分析、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造价管理、工程款支付审核、索赔与反索赔造价处理、竣工结(决)算审核等(配合完成财政评审等其他事项)。
2.8.5工程咨询:投资决策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评估、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与评价、交通影响报告的编制与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安全影响报告的编制与评价、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等建设技术服务(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市政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勘察资质。
1.2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3工程咨询资格: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专业应至少包括市政公用工程;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专业资信,业务范围须涵盖市政公用工程)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综合资信)。
1.4全过程跟踪审计资格: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报送(工程造价咨询)。
1.5其参与单位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关执业范围,投标企业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企业信息。
2、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串通投标、虚假投标或单次200万元及以上大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等;轻微罚款、警告等处罚不视为投标限制情形。
2.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网页截图。
2.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
2.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
2.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截图。
2.5“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包含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筑施工等级评价等)存在任意一项被评为D级的投标人及其他被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诚信信息(信用评价)中各项动态分值及等级的完整网页截图。
3、人员要求:
3.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项目管理单位人员)。
3.3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工程勘察单位人员)。
3.4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5全过程跟踪审计负责人:须具备土建专业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人员)。
3.6工程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工程咨询单位人员)。
注:以上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
4、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五年(2020-2025年度)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服务业绩。类似服务业绩是指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项目管理、监理服务中三项及以上工作内容)。
6、其他要求:
6.1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承揽能力,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不得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转委托给其他咨询单位。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
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2.1本项目可接受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具有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专业特长的咨询服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6.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作为乙方一(联合体牵头单位)、乙方二(如有)、已方三(如有)与招标人(甲方)共同签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甲方承担责任、接收指令,并负责全面牵头履行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16时00分—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请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4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40分钟仍未解******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单位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单位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3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东路5号
联 系 人:敬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