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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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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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林业局工业园区1号院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为 15385m2,新建单层钢结构 主厂房 7000m2。主要从事家装花岗岩制品及花岗岩墓碑制品加工生产,年生 产花岗岩制品 80000 吨,墓碑 20000 吨,本项目不涉及石材修补、粘接,原 料为花岗岩,无挂胶、背网等生产工序,不使用胶水及 VOCs 原料。 |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 7000m2 钢结构主厂房一座,对现有 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施工期为 2025 年 5 月至 6 月,约 30 天,施工人员 20 人。 ******居民。本项目无大型土木工程建设,且 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装修产生 的建筑垃圾和生产废水、装修工程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装修公司负责拉运处置,建筑工程的生产废水应排 入临时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可用于工地的洒水降尘、装修工程产生的噪声和运 输车辆的噪声,施工建设主要在厂房内,因此产生的施工扬尘较少,项目选择昼 间施工、噪声经过厂房隔音及厂界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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