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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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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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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卫生院新建项目 | ******卫生院现有院区内 |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 ******有限公司 | ******卫生院现有院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7′23.384″,北纬38°0′23.173″。项目建设内容:1.拆移室外箱变,拆除原医技楼、公共卫生部、食堂及室外楼梯、医疗废物暂存间、原有硬化道路、围墙等;2.改造原综合门诊楼,包含改造原有内墙、内门、外窗、卫生间、消控室及外墙等。改造兽医站2楼宿舍,包含室内外粉刷、更换门窗、改造室外楼梯及水电暖等;其中本次改造包含对兽医站宿舍楼的改造,改造后作为职************办公室、护士站等。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占总投资6.2%。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内道路、加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⑵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抑尘,不得外排。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减振、隔音,选择合理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站处置。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地埋式结构+构筑物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措施处理后,确保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⑶噪声 ??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噪、加强管理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标准。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废RO膜由更换单位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煎药药渣、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捞消毒后由槽车直接运走,医疗废物和污泥的处置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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