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八字村庄田浜与外河连接涵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于招2025-0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八字村庄田浜与外河连接涵洞工程项目已由******人民政府以于政〔2025〕243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于城镇八字村庄田家园小区,项目主要为庄田浜与外河连接涵洞建设一个,同步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2技术标准:设计按照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等规定。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于城镇八字村庄田浜与外河连接涵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概算金额:110.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3.91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t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5 年11月10日(周一)起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相应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的打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
4.3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4.4未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注册的投标单位请按相关要求进行注册。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异议模块”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2025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线下递交的方式,递交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八字村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于城路9号1号楼4-408室
联系人:冯明达 联系人:翁佳平
联系电话:0573-****** 联系电话:0573-******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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