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由于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 G15 沈海高速穿越保护区威胁下游取水口供水安全以及存在生产生活活动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情况,根据供水格局变化,我市拟重新调整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陆丰市政府委托,我分局委托第三方编制了《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电话:0660-******
(二)信件请寄: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北提路广丰大厦7楼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邮编:516500),信封请注明“《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三)电子邮箱:lfwrfz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附件:1.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螺河(陆丰市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