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九处委托对“粮储山西局139处项目监理服务单位”公开征集入围投标人。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征集。
1.征集条件
粮储山西局139处项目 已由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九处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征集人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九处 。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
2.2 项************消防泵房;配套标准货架及装卸搬运设备;配套新建及改造硬化地面、道路、围墙、挡墙等;配套升级改造安防及信息管理系统。具体以上级实际批复为准。
2.3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以上级批复为准)
2.4 征集范围:粮储山西局139处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项目单位进行工程招标、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程质量控制、进度管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工程预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监理单位须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的凭证。
3.1.3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征集截止日前3年,指参与征集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承接过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设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仓库类或库房类或工业建筑类的工程监理业绩。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1.5 专业团队。参与征集人的专业人员构成完整,职责清晰明确,人员从业经验丰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根据项目特征,必须配齐土建、安装、信息化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拟派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征集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的3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约10000万元的仓库或库房的监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业绩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证明材料。
3.1.6 服务方案。提供覆盖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工作计划及流程等内容的服务方案。
3.1.7 参与征集人还应具备的其他能力:
******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能力。
3.2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征集文件的递交
4.1 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2日18时00分,发送报名资料到业务邮箱:******,并将相关纸质版资料同步送至或通过EMS邮寄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收件电话:0351-******(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均需在征集时间内收到(寄出时间以邮寄回单时间为准))。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九处
联 系 人:霍先生
电 话:******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超丰、胡祯林、李茜、牛鹏飞
联系电话:0351-******、******、******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