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和云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农用除草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农用除草剂
采购除草剂3000(瓶\套)(玉米地)预算金额:23.52元(瓶\套),合计:70560.00元。
1.景洪市:除草剂1000(瓶\套),其中:勐龙镇250(瓶\套),基诺乡367(瓶\套),勐养镇118(瓶\套),勐旺乡265(瓶\套)。
2.勐海县:除草剂1000(瓶\套),其中:勐海镇50(瓶\套),勐遮镇950(瓶\套)。
3.勐腊县:除草剂1000(瓶\套),其中:关累镇(勐捧农场)400(瓶\套),勐腊镇100(瓶\套),勐捧镇244(瓶\套),象明乡89(瓶\套),勐仑镇167(瓶\套)。
除草剂需要配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报条件
(一)供应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的报价。
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表(加盖公章);
4.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技术参数及规格资料;
6.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及试验报告(如有);
7.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能力材料。
四、报名方式
(一)报价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含税及运费),报价和响应文件邮寄(寄件费自理)或派人送至西双版纳州种业发展中心,逾期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三)报价与响应文件的提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8:00,过时投递无效。
五、供应单位的确定
西双版纳州种业发展******农村局窗口(******/znyj/znyj.dhtml)公示询价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询价单位与确定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报价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0691-2212816。
邮寄地址:景洪市勐海路81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种业发展中心,邮编:666100。
西双版纳州种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