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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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勘察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4)运营资质要求: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07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07-07 09:00: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5{text-align:lef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6{margin-top:2.5pt;}span.X6{font-size:12.0pt;font-weight:bold;}p.X2{text-indent:21.0pt;}span.X2{font-size:12.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X3{font-size:10.0pt;}p.X4{margin-left:43.2pt;margin-right:43.2pt;text-align:center;margin-top:10.0pt;margin-bottom:8.0pt;}span.X4{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font-style:italic;}p.X7{text-indent:21.0pt;}span.X10{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1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color:#0000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雨污水改造、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EPC+O)(项目名称 )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街道浦头社************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道路改造工程******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环境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同发投函﹝202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项目,招标人为******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5206.77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街道浦头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环境整治工程(以下简称“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概算投资如下: 1)雨污水改造工程:①雨水工程:De75雨水立管3.366千米,DN200-DN1500雨水管6.001千米,排水沟0.639千米,雨水检查井270座等;②污水工程:De75~De160接户管11.628千米,DN200-DN300污水管11.773千米,污水检查井876座等。概算总投资为2511.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98.44万元; 2)道路改造工程:路面修复约2710平方米、加铺沥青约41528平方米、路缘石2202米、标线1942.2平方米、凸面镜53套、路灯191套、壁灯72套等。概算总投资为1007.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49.73万元; 3)环境整治工程:硬化铺装44673.38平方米、路缘石21633.55米、树池300.3米、挡墙179.1米、水沟1086.9米、电力套管15461.8米、现状公厕改造1座、增设垃圾屋1座,高杆灯6套及部分绿化工程等。概算总投资为1687.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35.07万元。 (2)主要运营管理内容包含:1)大物业的管理服务;2)可运营资产的统租、改造及运营。 (3)本项目工程建设部分概算总投资约为5206.7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383.24万元。运营部分大物业管理服务费约650万元(其中******街道,用于补助大物业运营,其余部分由运营单位承担)(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踏勘、溯源、利旧检测等各专业技术方案经济性分析、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及各主管部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资料报送、图纸送审(如需)、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结合本项目雨污工程以及本社区范围内涉及的强弱电、给水、燃气等专项工程完成社区管综一张图设计工作。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雨污水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环境整治工程,设施设备恢复、占道手续等本项目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制定并落实保障项目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并取得有关单位审批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采购: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含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 4、运营: (1)大物业的******************消防通道、灭火器材检查等);3)工程服务包含:基础设施的全周期维护(定期巡查路灯、道路、公共器材等的损坏情况、零星工程维修)。 (2)可运营资产的统租、改造及运营:村庄红线范围内统租统管,含林下经济商业板块,养老、社区食堂、教育、托幼半公益性板块,社区停车场、充电桩管理等绿色产业板块,危房等低效用地等可运营资产可由本项目中标人进行投资建设、改造及运营。 5、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按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编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109.26万元。其中:(1)项目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4459.26万元(含设计费);(2)大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650万元;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项目建设期为200日历天,项目整体运营期限为5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需完成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并通过图纸审查(或专家论证)(如需),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预算编制及内审并报同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管道共槽开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从社区入口(滨海西大道浦头风情街入口)→浦头南路→浦头东路→浦头北路→社区入口(十八王公文化公园)沿线的雨污水改造、道路白改黑改造以及上述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或专家论证(如需);(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招标人考核合格标准; 2.8 建造要求: □本招标项目应用智能建造。(新开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应采用智能建造) ?本招标项目未应用智能建造,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勘察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4)运营资质要求: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与桥梁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有): /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 (具体数量应不少于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数量)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3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B类 ?C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00秒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91 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最近三个评价周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均为A等级企业:为项目建设部分中标合同价的2.5%; 最近一个评价周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A等级企业:为项目建设部分中标合同价的5%; 最近一个评价周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BB+等级企业:为项目建设部分中标合同价的7.5%; 其他:为项目建设部分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国有工程担保公司,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市房屋******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 90天止,如工期延长的,承包人应负责承担费用继续提供履约担保以覆盖延长的工期,如在履约担保期限内担保书到期,中标方应提前做好更换,确保履约期间担保书持续有效,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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