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决定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船舶零部件制造项目;
三、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黄滩村交警大队张山子中队东邻;
四、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起,2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名,单位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经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