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梧桐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1 | ******法院梧桐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5.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3交货期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1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等)】。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