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资产与财务部核磁共振波谱仪等科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1 | ******大学资产与财务部核磁共振波谱仪等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 ****** | ****** |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
5.5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口设备质量保证期1年。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如供应商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3.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七折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