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邮 编:710048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
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医院 | ******医院南院区改扩建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555号 | ******有限公司 | ******医院内部3#楼、5#楼、门市房,改造完成后优化布局,新增设床位299张(3#楼新增81张床位,5#楼新增218张床位),南院区总床位由原884张增加至1183张。本项目不单独设置检验科、传染科及传染病房。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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