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第五十条******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现对******学校办学许可证予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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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住所 |
校长 |
举办者 |
办学许可证号 |
主管部门 |
终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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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永盛街11号 |
张孟英 |
张孟英 |
人社民************号 |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
2025年11月10日 |
特此公告。
资中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0日
县行政审批局 资中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