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普惠托育项目,推进桥中街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街道普惠托育运营项目;
(二)项目类别:优化环境创设及运营服务
******街道提供场地,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具体的运营。
(四)合作内容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2024〕3号)《荔湾区贯彻落实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荔托育〔2024〕1号)等市、区制定的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现征集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建设运营我街“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项目。
1. 建设普惠托育机构。辖区内建立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月托、日托、时托等不同形式的托育服务。
2. 运营托育机构。负责托育机构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确保托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 完善托育服务。制定服务标准,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日间托管、临时托育等服务,确保托育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
街道提供场地,用于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使用,由第三方机构承接具体的建设及运营。建成符合建设验收指引的普惠托育园,为服务区域内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打造服务于0-3岁婴幼儿家庭的公益服务平台。
(二)服务期为2年。
(三)服务对象:0-3岁婴幼儿及家庭。
(四)服务形式: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长不同,分为全日托、半日托和计时托、临时托等形式。
(五)场地说明:第三方机构需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街道同意后进行,并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全部费用。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
2.有与开展托育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承诺在开展托育服务前,取得托育服务相应的资质要求,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遴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文件要求
1. 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2. 项目运营能力:提供适应项目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情况,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 运营方案:详细阐述托育机构的运营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4. 承诺书(附件1);
5.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6.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报名机构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7.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
******办公室(荔湾区红楼路38号三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先生,******。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
根据报名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综合考虑其企业资质、过往业绩、建设************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办事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