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服务中心及******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开,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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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纪检组: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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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电话:0598—******
******农村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