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水移【〔2025】20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化县安远镇张垣村;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 最高控制价:230744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4-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 /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08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人民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安远镇横街28号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迎宾大道9号三明中关村53号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