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JSJY************001
******有限公司的互联网法庭装修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互联网法庭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数字经济中心B6幢
1.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65.56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并经宿豫区审计局最终备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缺陷时一次性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互联网法庭装修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银行缴纳新点平台使用费,费用标准为每套110元(此费用包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95-5;宿迁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0527-******。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1月17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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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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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电商产业园B16华冠大厦4楼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龙庭国际6-02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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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尹建奇 |
联系人: |
汪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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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27-******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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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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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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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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