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工艺品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工艺品制造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攸州工业园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1#栋第一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攸州工业园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1#栋第一层建设“工艺品制造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00m2,主要建设1条玻璃制坯生产线和1条羊、羽毛染色生产线,并建设配套工程、环保工程、供配电、给排水等设施,设计年产90万只玻璃胚胎工艺品(全部均需羊、羽毛点缀)和50吨上色羊、羽毛(其中25吨用于玻璃胚胎工艺品制造的原料,25吨作为产品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喷涂废气、点胶废气、上色废气和化学镀银挥发产生的氨气。 喷涂废气经“水帘+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水锅炉燃烧废气经1根1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点胶废气、上色废气和化学镀银挥发产生的氨气经车间通风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玻璃表面清洗废水、上色废水、毛笔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水帘净化废水和喷枪清洗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玻璃管清洗废水、镀银胚胎表面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其污染物含量较少,水质较为清洁,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羊、羽毛上色废水、喷涂房水帘净化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和毛笔清洗废水采用“格栅+气浮+AO+多介质过滤”工艺处理后,与其他外排一并由厂内总排口排至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 ③噪声 项目建成运行后,噪声源经减振、隔声措施处理后,厂区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将设备置于厂房内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纸箱、葡萄糖废包装瓶、不合格玻璃胚胎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水性漆桶经收集后由可回收利用厂家处理;纯水制备滤芯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水性漆漆渣、废活性炭、水帘废水和喷枪清洗废水按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置;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硝酸银、氨水废包装瓶)、废镀银液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